事件经过
OZI4x4是一家由唯一董事Safi先生经营的新南威尔士州售后四驱配件销售商,此前已就一起丰田纠纷达成和解:有关丰田品牌护板、涉水喉和格栅的诉讼以2021年10月1日的一份协议告终,协议约定停止销售带有丰田标识的零件,在兼容性参考信息前加上“适用于”或“兼容于”字样,并分期向丰田支付145,000澳元。该和解协议明确允许丰田在就任何重复行为寻求额外或惩罚性赔偿时援引此前的行为。
重复行为还是发生了。丰田的调查人员进行了陷阱购买,购得假冒HILUX尾灯——从中国进口、在澳大利亚备货并销售——以及由海外供应商直接代发给买家的LAND CRUISER扶手。扶手销售在2022年10月27日的催告函之后仍在继续,甚至在OZI4x4自家律师声明销售已停止之后仍在继续。法院认定OZI4x4的销售记录不完整,并确信实际售出的侵权商品多于记录所显示的数量。
在澳大利亚联邦法院,Wheelahan法官按供货模式划定了界限:进口并备货尾灯侵犯了HILUX商标,但代发的扶手则没有——商标仅在交付时才显现,而此时交易过程已经结束。无论哪种情况,该行为都违反了《澳大利亚消费者法》的误导行为条款,并假冒了丰田的商誉,且OZI4x4和Safi均违反了和解协议。
威慑驱动了赔偿金额。法院判给100,000澳元的额外赔偿——丰田曾请求300,000澳元——以及100,000澳元的惩罚性赔偿,因为普通补偿不足以谴责和威慑该行为,另加数额较小的补偿性赔偿;经合并计算并加上4,800澳元利息后,最终判决为对OZI4x4赔偿171,180澳元,对Safi个人赔偿21,180澳元,诉讼费用由丰田承担。
代价
最终判决为对OZI4x4(已进入清算)赔偿171,180澳元,对其董事赔偿21,180澳元,其中包括10万澳元惩罚性赔偿,另加诉讼费用。
原因
2021年的和解协议和法院的威慑性赔偿传达了同一个教训:OZI4x4将持续侵权视为经营成本,因此法院使其成为一项昂贵的成本。
在催告函和自家律师的保证之后销售仍在继续——这使该董事具有实际知情,并使其作为《澳大利亚消费者法》下的从属侵权人承担个人责任。
OZI4x4的记录极不完整,法院据此对其作出不利推定,认定存在未记录的销售,且一家类似业务正通过Safi关联的另一家公司继续经营。
代发规避了商标侵权,但未能规避消费者法:法院认定,合理的买家可能将假冒商品上的标识理解为丰田的认可或来源。
教训
被无视的和解协议是对你不利的证据:被违反的协议成为惩罚性赔偿的衡量标准——而且它约束的是董事个人,而不仅仅是公司。
后续
判决时OZI4x4已进入清算,因此丰田未对公司申请禁令。法院转而向Safi签发永久性《澳大利亚消费者法》禁令,禁止与其关联的企业参与虚假陈述,并援引证据表明一家类似业务正通过另一实体继续经营。丰田获得了诉讼费用,但仅就Safi缺席庭审所浪费的法庭卷宗获得了赔偿令。该案揭示了这一空白:代发的假冒商品可以规避商标法,却仍会招致消费者法下的责任和假冒之诉责任。
从这里,追溯依据
参考来源
- Counterfeit Parts, Drop Shipping and Trade Mark Use: Federal Court decides LexGeneris · lexgeneris.com ·
- Toyota Jidosha Kabushiki Kaisha v OZI4x4 Pty Ltd (No 3) [2026] FCA 1215 Federal Court of Australia · judgments.fedcourt.gov.a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