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0月6日,慕尼黑第一地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EWE Go不得再在其充电点向漫游服务商DCS收取高于即充用户及自身合约客户的费用。法院还对该仅向中间商收取的占位费提出异议。该判决依据的是欧盟替代燃料基础设施条例(AFIR)第5条第3款。DCS由宝马、梅赛德斯-奔驰和BP各持股三分之一,自称提供超过120万个充电点的接入服务,于2025年2月提起诉讼。

在2025年1月1日起适用的争议资费中,EWE Go向出行服务提供商收取的大功率充电费用为每千瓦时83.7欧分,即充用户为79欧分,使用EWE Go应用的用户为52欧分。漫游服务商还需支付每分钟10欧分的净占位费,而其他用户无需支付。与应用程序资费的差距为31.7欧分,约60%。EWE Go援引了管理和客户服务成本、经营风险以及忠诚度模式作为理由。法院显然认为这些理由不足以证明31.7欧分的差价是合理的。

法院还认定EWE Go应对过去和未来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追溯至2024年4月13日,即AFIR价格规则生效之日。具体金额尚不明确。DCS称这是欧盟首例关于第5条第3款的法院判决。

禁令、自2024年4月13日以来损失的赔偿以及诉讼费用。仅为一审判决,尚未生效。

EWE Go在同一个充电点设定了三档价格,其中中间商支付最高。

它还加收了一笔即充用户和合约客户均无需支付的占位费。

其给出的理由,如管理成本、风险和客户忠诚度模式,未能让法院认可如此幅度的差价。

AFIR要求最终用户与出行服务提供商之间的价格差异必须成比例且有客观正当理由。

一旦法律要求价格差异必须成比例且有客观正当理由,向中间商收取远高于自身客户的费用就会招致歧视诉讼。

EWE Go对electrive.net表示,必须先研究判决,这需要时间,因此不排除上诉。该判决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仅对EWE Go和DCS有影响,但heise称该框架可能会更广泛地影响充电价格。该裁决涉及的是DCS的采购条款,而非司机支付的费用,因此不会自动降低漫游资费。书面判决理由将显示法院是普遍否定此类成本论点,还是仅认定金额未获证明。

从这里,追溯依据

参考来源

  1. Court prohibits EWE Go from charging higher roaming prices for DCS heise autos · heise.d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