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了什麼事
2007年7月,在槓桿收購熱潮的頂峰,設備租賃巨頭聯合租賃同意由賽伯樂資本管理公司(Cerberus Capital Management)旗下的收購工具RAM Holdings與RAM Acquisition以每股34.50美元現金將其私有化——包含債務的交易價值約70億美元。到了11月,隨著信貸市場急凍,RAM告知聯合租賃其無意完成交易。聯合租賃股價當日重挫逾30%至23.50美元,成為紐約證交所跌幅最大的個股,同時一名RAM高層透過瑞銀(UBS)拋出降價方案。
聯合租賃在德拉瓦州提起訴訟,請求衡平法院(Court of Chancery)強制執行合併協議——迫使賽伯樂無論如何都以每股34.50美元收購該公司。情勢看似有利:協議第9.10條規定可獲得包括強制履行在內的衡平救濟。但第8.2條(e)款開頭寫道「儘管本協議有任何相反規定,包括第7.4條及第9.10條」,並將賣方的救濟限於終止協議並收取1億美元的反向終止費。
經過兩天審理,法官威廉·B·錢德勒三世(William B. Chandler III)於2007年12月21日裁定,這兩項救濟條款直接衝突,使合約產生歧義——且談判歷史與「坦誠談判者原則」(forthright negotiator principle)顯示,買方從一開始就理解金錢賠償、而非實際履行才是救濟方式。RAM自家執行長作證時表示,1億美元的分手費就是上限。強制履行請求遭駁回。
聯合租賃放棄抗爭,正式終止協議,並指示賽伯樂電匯1億美元母公司終止費,賽伯樂已就該上限提供擔保。賣方在這危機之年為了一筆70億美元的成交而奮戰,最終只取回約1.4%。
代價為何
這筆每股34.50美元(約70億美元)的交易告吹。賽伯樂退出時,URI股價重挫逾30%至23.50美元,裁決出爐後又再跌17%至17.91美元。取回金額:1億美元。
為何發生
聯合租賃的律師讓兩項救濟條款相互矛盾:一項承諾強制履行,另一項則將賣方的唯一權利限定為1億美元的費用。
賣方接受了賽伯樂提供、上限恰好為1億美元的有限擔保——這以白紙黑字表明,其在該交易下的風險敞口就是這個數字。
坦誠談判者原則隨後對聯合租賃不利:買方將合約理解為禁止強制成交,而證據顯示賣方知情或理應知情。
董事會仍執意抗爭,耗費管理層心力直至2007年底,而當時最佳可得結果不過是賽伯樂始終準備支付的這筆費用。
教訓
救濟條款需要與價格同等的謹慎。若一個條款賦予強制履行,另一個條款又將終止費定為唯一救濟,德拉瓦州法院會將這團混亂解讀為對你不利。
後續發展
聯合租賃於2007年12月24日正式終止合併協議,並指示以電匯支付100,000,000美元的母公司終止費;賽伯樂表示其隨時準備履行1億美元的擔保。該公司仍維持上市,並告知投資人將以獨立企業身分最大化價值。這項裁決成為標準引據,用以說明為何合併協議的救濟條款只能表達單一意思,以及當私募股權買方的真實承諾以其分手費來衡量時,賣方所承擔的風險。
追溯依據
參考來源
- Judge Pulls The Plug On United Rentals Forbes · forbes.com ·
- United Rentals Concedes Defeat in Cerberus Battle The New York Times DealBook · dealbook.nytimes.com ·
- Notice of Termination of Merger Agreement and Demand for $100,000,000 Parent Termination Fee (Exhibit 99.1 to Form 8-K) SEC EDGAR — United Rentals, Inc. · sec.gov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