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27日,中國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公布處罰文件,對豐田汽車(中國)投資有限公司罰款8760萬元人民幣(約1250萬美元),原因是該公司在江蘇省操縱凌志汽車價格。該決定日期為12月6日,為對2015年至2018年間相關行為的調查畫上句號。

根據處罰文件,豐田為江蘇多個城市的凌志汽車設定了最低銷售價和轉售價,剝奪了經銷商的定價自主權。執法手段不止於價目表:該公司削減對以低於規定下限價格銷售某些車型的經銷商的供貨,並將客戶折扣與強制以固定價格購買配件捆綁——這一組合旨在使實際成交價格保持在規定水平。

市場監管總局認定,最低價格政策具有很強的約束力,損害了消費者利益。罰款相當於相關銷售收入約2%——經濟學家指出,罰款是按其中國子公司2016年銷售額計算的,這一基數遠小於按全球收入百分比計算的結果。豐田承認了處罰,並表示尊重該決定。

此案是自中國《反壟斷法》2008年生效以來第七起汽車製造商價格壟斷罰款案,此前2019年6月長安福特被罰款1.628億元人民幣。凌志本身發展勢頭強勁:2019年前十一個月銷量達180,200輛,同比增長21%。

罰款8760萬元人民幣(1250萬美元)——約占豐田2016年中國子公司銷售額的2%;這是中國2008年《反壟斷法》實施以來第七家因價格壟斷被罰款的汽車製造商

豐田將日本式的嚴格渠道控制移植到中國,而在中國,承受利潤壓力的經銷商希望打折,且《反壟斷法》明確禁止轉售價格維持。

執法機制——對打折經銷商削減供貨以及強制配件捆綁——留下了協同定價的清晰書面痕跡。

該公司顯然將法律風險定價為接近零:罰款僅相當於一年單位銷售額的約2%,小到足以讓這種做法在調查前持續了四年。

2019年中國汽車市場處於銷售低迷期,監管機構明顯加大了對汽車行業的執法力度,這使得繼續進行價格管控尤為疏忽。

一個管控轉售價格的品牌,會把經銷商的每一次打折都變成法律責任。在反壟斷執法活躍的地方,渠道定價自主權比為價格卡特爾辯護成本更低。

豐田接受了罰款,未見上訴報導,一位發言人表示公司尊重該決定。此次處罰並未削弱凌志在中國的勢頭——2019年銷量增長21%——而8760萬元人民幣的金額以2016年區域銷售額為基準,仍然小到更像合規提醒而非威懾。監管機構繼續在行業內推進:六個月前長安福特因同樣行為被罰款1.628億元人民幣,汽車行業仍是中國轉售價格維持執法最持續的領域。

追溯依據

參考來源

  1. Toyota fined for price fixing in Jiangsu China Daily · chinadaily.com.cn ·
  2. China fines Toyota 87.6 million yuan over Lexus price fixing Reuters · reuters.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