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經過
1992年2月27日,79歲的史黛拉·利貝克在新墨西哥州阿布奎基(Albuquerque, NM)一家麥當勞得來速購買了一杯咖啡。她在停車狀態下將杯子夾在雙膝之間以便取下杯蓋,結果整杯咖啡灑在大腿上。咖啡供應溫度為華氏180至190度(攝氏82至88度)——這個溫度約在三秒內即可造成三度燒傷。利貝克全身6%的面積遭受三度燒傷,另有16%的面積遭受較輕度燒傷,主要集中在骨盆區域、大腿和腹股溝。她住院八天接受植皮手術,體重減輕20磅,並需要兩年的治療。
1982年至1992年間,麥當勞已收到超過700起咖啡燙傷的報告,並已就相關索賠支付超過50萬美元的和解金。儘管如此,該公司仍要求加盟商將咖啡保持在華氏180至190度,而專家作證指出,其他場所的咖啡標準溫度為華氏140度。利貝克最初僅要求2萬美元以支付醫療費用;麥當勞只願賠償800美元。她以重大過失為由提起訴訟,主張該咖啡具有不合理的危險性且存在製造缺陷。
陪審團認定麥當勞負80%的過失責任,利貝克負20%的過失責任。陪審團判給20萬美元的補償性損害賠償(後減至16萬美元)及270萬美元的懲罰性損害賠償——約相當於麥當勞兩天的咖啡營收。法官將懲罰性損害賠償減至48萬美元,合計64萬美元。雙方均提起上訴,但最終以保密金額庭外和解。此案成為侵權法改革辯論的焦點,常被引為濫訴的典型例子,儘管法律評論者認為這是一起正當且合理的產品責任案件。
代價幾何
麥當勞無視700多起燙傷紀錄,仍將咖啡保持在華氏190度,在拒絕2萬美元和解後,最終付出64萬美元裁決的代價。
為何發生
麥當勞以華氏180至190度供應咖啡——這個溫度三秒內即可造成三度燒傷——儘管此前已有超過700起燙傷投訴及逾50萬美元的和解賠付。
麥當勞拒絕2萬美元的和解提議,僅願賠償800美元,迫使案件進入審判,從而暴露了其內部的燙傷紀錄和高溫政策。
270萬美元的懲罰性損害賠償裁決淪為濫訴的扭曲象徵,扭曲了公眾對這起正當產品責任案件的理解。
教訓
當你明知咖啡已造成700人燙傷,卻仍以華氏190度供應,這不是意外——而是政策。2萬美元的和解本可為麥當勞省下數百萬美元的訴訟費用和聲譽損失。
後續發展
此案成為美國侵權法改革辯論的焦點,常被引為濫訴的典型例子,儘管法律評論者認為這是一起正當的產品責任案件。麥當勞並未改變其咖啡溫度,也未公開回應此事。史黛拉·利貝克於2004年去世,享年91歲;她的女兒表示,燒傷和訴訟程序對她造成了沉重的打擊。此案在2011年紀錄片《熱咖啡》(Hot Coffee)中被專題報導,至今仍是美國歷史上被最嚴重曲解的訴訟之一。
追溯依據
參考來源
- Liebeck v. McDonald's Restaurants — Wikipedia (coffee temperature, verdict, settlement, tort reform context) en.wikipedia.org
- Stella Liebeck — Wikipedia (plaintiff biography, injuries, outcome) en.wikipedia.org
- McDonald's legal cases — Wikipedia (Liebeck case within broader legal history) en.wikipedia.org
- McDonald's Coffee: Not Too Hot to Handle — ABC News (2007 retrospective on the case) abcnews.go.com
- Liebeck v. McDonald's — American Museum of Tort Law tortmuseum.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