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至2020年間,FirstEnergy及其關係企業向一個由時任俄亥俄州眾議院議長掌控的501(c)(4)非營利組織輸送了約6000萬美元。這些付款確保了《眾議院第6號法案》通過,該法案調高電費,並向FirstEnergy的兩座核電廠提供每年1.5億美元的補貼——公司對這項利益的估值為13億美元。

這些付款並未向投資人揭露。2020年7月議長被捕時,FirstEnergy及其執行長就公司在其中的角色向公眾作出不實陳述。獨立董事會審查於2020年10月解僱了執行長及兩名資深副總裁。

2024年9月,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指控FirstEnergy詐欺、違反帳簿與紀錄規定,以及內部控制失效。公司在不承認也不否認調查結果的情況下達成和解,並同意支付9000萬美元民事罰款。另與司法部(DOJ)達成的和解總額為2.3億美元。

6000萬美元換來13億美元補貼,看似便宜;但透過501(c)(4)轉帳使其不入帳,代價是9000萬美元SEC罰款,總計2.3億美元。

核電補貼價值13億美元,因此對批准付款的高階主管而言,6000萬美元的付款看似划算。

透過501(c)(4)轉移資金,使其不入帳,也不出現在委託書揭露中。

內部控制失效,因為帶頭逾越控制機制的正是高階管理層。

當批准付款的人同時也是逾越控制機制的人,控制機制就形同虛設——董事會審計委員會需要與法遵部門有直接聯繫管道,而不是聽取執行長的報告。

追溯依據

參考來源

  1. SEC Charges FirstEnergy Corp. With Fraud, Release No. 2024-136 sec.gov
  2. SEC AAER: In the Matter of FirstEnergy Corp., Release No. 33-11302 sec.go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