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經過
臺北大巨蛋(遠雄巨蛋)是一項指標性BOT開發案,目標是在臺北市信義區興建一座可容納4萬席的室內體育館。工程於2011年10月動工,原定2015年完工,總工程經費為新臺幣370億元。開發商遠雄集團為從50年營運特許權中獲取最大收益,在基地內塞入複合商業設施——飯店、購物商場與電影院。
2015年5月,新當選的柯文哲市府以嚴重消防安全缺失為由,下令停工。市府的安全審查發現,封閉式商業空間阻擋了逃生路線,形成可能困住數萬人的火災風險。審查亦發現,遠雄未經正當核准即變更設計,減少逃生出口數量。
遠雄以強硬的法律策略回應,控告市府,並拒絕做出必要的安全變更。這場法律戰拖延超過五年。與此同時,未完工的結構逐漸劣化——2017年的檢查發現,32,000平方公尺樓地板面積上有超過100萬處鏽蝕,需新臺幣4億元修復。市府就工程延宕開罰共新臺幣1,240萬元,而租金與房屋稅的爭議又增添一層衝突。
2020年,雙方終於達成和解。遠雄同意縮減商業空間、改善消防安全,並支付較高租金。工程於2020年8月復工。大巨蛋於2023年10月開幕——比原定時程晚了12年。總成本已飆升至逾新臺幣400億元,而遠雄多年來承擔著這項無法營運資產的財務重擔。
代價為何
遠雄選擇在法院與市府對抗,而非改善消防安全,導致大巨蛋閒置、超過100萬處鏽蝕,並付出新臺幣4億元修復費及新臺幣30億元超支。
為何發生
遠雄為追求BOT最大收益,在大巨蛋內塞入飯店、商場與影城,但封閉式商業空間造成的消防安全危害,是市府無法接受的
遠雄對停工以強硬的法律策略回應,控告市府而非協商,使停工延長超過五年
停工期間未完工結構逐漸劣化——超過100萬處鏽蝕需新臺幣4億元修復——且材料成本逐年上漲
遠雄與市府對租金、房屋稅或設計變更無法達成共識,使仲裁在工程延宕之外又增添數年
教訓
犧牲安全以追求商業收益極大化的BOT開發案,終將被制止——而開發商須承擔其閒置每一年的代價。
後續發展
臺北大巨蛋於2023年10月開幕,比預定時程晚了12年。總工程經費超過新臺幣400億元,高於原先的新臺幣370億元。遠雄依與臺北市政府簽訂的50年BOT特許權營運大巨蛋。遠雄與市府因2015年停工而起的法律戰,為臺灣公私合建爭議立下先例。大巨蛋此後已舉辦棒球賽、演唱會與國際活動,但鑑於施工期間累積的龐大債務,其財務可行性仍不明朗。
追溯依據
參考來源
- Wikipedia — Taipei Dome en.wikipedia.org
- Taipei Times — Farglory sees Taipei Dome cost jumping to NT$40bn, 21 Apr 2017 taipeitimes.com
- Taipei Times — Taipei mayor pans Farglory's 'haggling' over operation costs, 27 Nov 2016 taipeitimes.com
- Eye on Taiwan — Farglory hit with fines over Taipei Dome infractions eyeontaiwan.com
- Wikipedia — Taipei Dome (Chinese) zh.wikipedia.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