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經過
深圳安達房地產開發公司在尚未持有可對外銷售單位所需之預售許可證前,便開始宣傳一個住宅建案——這是監管機關所列出的第一項違規。
廣告本身也對實際興建內容作出不實呈現:銷售手冊將一棟長期租賃公寓樓及一間文化活動室標示在與實際交付位置不符的地點,而銷售中心的立體模型所呈現的商業裙樓空間內容,同樣與最終施工計畫不符。買家在簽約前查看手冊與模型,因而對該房產形成不準確的認識。
2026年1月,深圳市光明區市場監管機關認定該廣告違反《廣告法》,對該開發商處以罰款人民幣275,500元,此案為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其後在全國範圍內列為影響民眾日常生活廣告之典範執法行動的十起案件之一。
代價為何
該開發商在預售許可證取得前即刊登廣告,並在手冊與模型中錯置設施位置,誤導買家;遭處罰款人民幣275,500元。
原因何在
在預售許可證取得前即刊登廣告,意味著建案在監管機關確認可合法向買家承諾的內容之前便已進行行銷。
將設施標示在手冊中的錯誤位置,使買家在心中形成一個完工房產不會與之相符的平面圖。
銷售中心模型會被視為建築物的具體預覽,因此模型與實際交付內容之間的不一致,正是在買家最為信賴的環節上構成欺騙。
教訓
深圳開發商在預售許可證取得前即宣傳建案,手冊中的設施被標示在建築物實際不會設置的位置。遭處罰款人民幣275,500元。銷售模型正是買家最為信賴之物。
後續發展
深圳市光明區市場監管機關就廣告內容不符及未取得許可即刊登廣告,對深圳安達地產處以罰款人民幣275,500元,此案屬於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列為執法範例的全國十起案件之一。
追溯依據
參考來源
- 涉及医疗、保健食品、房地产等 十起民生领域违法广告典型案例公布 — 央广网 news.cnr.cn
- 市场监管总局公布十起民生领域违法广告典型案例 — 北京日报 xinwen.bjd.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