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經過
2020年8月,韓國公平交易委員會(FTC)對錦湖韓亞集團旗下公司處以合計320億韓元的罰款,原因是這些公司不公平地支持錦湖巴士——這家關係企業中,業主朴氏家族的合計持股從2016年的41.1%升至50.9%。這家反壟斷機構還就教唆該計畫一事,對前會長朴三求及兩名高階主管向檢方提出告訴。
核心是韓亞航空的機上餐飲合約:集團設計了一套方案,要求得標的餐飲供應商必須透過購買附認股權公司債(BW)來投資錦湖巴士。瑞士的Gategroup接受了這一條件,於2016年12月從韓亞航空取得為期30年的餐飲服務權,並在2017年以零利率購買了1,600億韓元的附認股權公司債,而當時正常利率超過3.7%——這對錦湖巴士而言相當於162億韓元的不當利益,因為其股價低於15萬韓元的行使價,使這些認股權證作為投資毫無價值。
除此之外,包括錦湖建設、韓亞航空、釜山航空及首爾航空在內的九家集團公司,於2016年8月至2017年4月間,以1.5%至4.5%的利率向錦湖巴士合計放貸1,306億韓元,遠低於當時通行的3.49%至5.75%。集團主要子公司錦湖建設被處以最高單筆罰款148.9億韓元。FTC表示:「如果一個企業集團僅因業主家族在某一子公司持有多數股權就無條件支持它,這可能導致整個集團崩潰。」
代價
集團旗下公司合計被處以320億韓元(2,698萬美元)罰款,並對前會長朴三求及兩名高階主管提出刑事告訴。
原因
業主家族需要一個控制工具,而錦湖巴士正是這個工具——因此集團資產被導向為其融資。
餐飲合約與附認股權公司債的購買被綁在一起,使一項重大營運合約的授予取決於是否為家族持股提供融資。
九家關係企業以優惠條件向這家家族控制的公司提供了1,306億韓元的低於市場利率貸款。
錦湖巴士利用這些融資收購錦湖建設及其他關係企業,鞏固了FTC認定為濫用的結構。
教訓
一個集團若將支持輸送給家族持股所在的任何子公司,就會把普通商業交易變成反壟斷證據——並給監管機構送上一張濫用控制權的地圖。
後續
罰款合計維持在320億韓元,其中錦湖建設支付148.9億韓元,而對朴三求及兩名高階主管的告訴已移送檢方;FTC公開將此案定調為警告:建立在關係企業支持之上的業主家族控制結構,將招致整個集團的崩潰。
追溯依據
參考來源
- FTC to sue Kumho boss over unfair bid to tighten group control The Korea Times · koreatimes.co.k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