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經過
2025年7月,韓國公平交易委員會對韓亞航空處以121億韓元執法罰款,原因是其違反了大韓航空收購韓亞航空時所附加的票價上限。超收部分帶來約6.8億韓元的超額票價收入。委員會亦將該公司移送檢方,而這筆罰款是韓國自2000年引入合併救濟工具以來最大的執法罰款。
違規情況:在2025年第一季——救濟措施下的第一個合規期——韓亞航空在三十多條受監控航線中的四條上,超出允許水準(以2019年平均票價經通膨調整後為基準):仁川—巴塞隆納、仁川—法蘭克福、仁川—羅馬,以及國內光州—濟州航段,超出幅度為1.3%至28.2%。韓亞航空主張其整體上壓低了票價,歐洲商務艙來回票折扣最高達98%,但並未對這四條航線提出異議。
該救濟措施可追溯至2022年2月,當時公平交易委員會附條件批准大韓航空收購韓亞航空:在委員會認定存在嚴重競爭疑慮的航線上,票價上限維持在接近2019年水準,座位運能維持在2019年的90%以上。這些義務於2024年12月12日、即大韓航空完成股份收購當日生效,為期十年——即使兩家航空公司本身合併(預定於2026年12月17日)也仍然存續。
2026年10月,委員會提交給議員朴洪培的資料顯示,2023年至2026年8月期間,委員會對任何公司開出的三筆最大罰款全部落在這兩家航空公司:這筆121億韓元的票價罰款,加上2025年12月對大韓航空處以58.9億韓元、對韓亞航空處以5.885億韓元,原因是仁川—法蘭克福航線僅飛航2019年座位運能的69.5%——合計185.8億韓元,占委員會2025年總額的93%。兩家航空公司均向首爾高等法院提起訴訟,另有關於清州—濟州及關島航線的程序仍在進行中。
代價
121億韓元執法罰款——韓國自2000年創設該工具以來最大的一筆——外加移送檢方;約6.8億韓元的超額票價收入。
原因
票價上限是合併條件,而非建議:在第一個合規期就違反,意味著救濟措施可能不具約束力。
三十多條受監控航線中有四條超標,包括國內光州—濟州航段,該航段消費者可選擇的替代方案最少。
執法罰款可反覆開罰直到公司遵守為止,因此第一筆高額罰款也是讓上限具可信度的代價。
移送檢方使本案成為該制度的試金石:委員會此前從未對合併救濟開出如此嚴厲的罰款。
教訓
在合併核准時議定的救濟措施是合規義務,而非談判立場:你超標的第一個合規期,就是創下紀錄的那一期。
後續
執法罰款歸入國庫,超額票價不會自動退還;韓亞航空另行宣布價值約31.5億韓元的消費者回饋方案,以抵用券和折扣形式提供。韓亞航空已就罰款提起訴訟,因此合計185.8億韓元的合併罰款全部交由首爾高等法院審理,金額可能有所變動。票價與運能救濟措施持續至2034年12月,並在合併後存續。
追溯依據
參考來源
- Korean Air and Asiana top Korea's enforcement-fine list with 18.6 billion won in merger penalties THE AIRSIDE · theairside.new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