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16日,ICO因联合公用事业公司未能妥善处理环境信息请求,向其发出了一份实务建议。根据《环境信息条例》(EIR),水务公司负有法律义务,须主动公开并应公众请求提供环境信息。

ICO的调查发现,联合公用事业公司多次未在法定的20个工作日内作出回应,并常常以所寻求的信息不属于环境信息为由直接拒绝请求。该公司被要求按照专员的裁决,对环境信息采取更宽泛的解释,并妥善处理合法的EIR请求。

ICO信息自由主管沃伦·塞登表示,任何能够让公众了解联合公用事业公司如何运营及其环境影响的信息——包括污水溢流和污水处理绩效——都“就其本质而言很可能属于环境信息”,并指责该公司“故意无视更大的图景,以逃避其法律义务”。该建议还要求主动公布经常被请求的信息,并对员工进行培训,以妥善处理相关请求。

没有罚款——但收到了一份实务建议,要求其紧急改进、主动公布经常被请求的信息并对员工进行培训。

请求多次在法定20个工作日时限之外才得到答复。

该公司利用对“环境”的狭窄定义,拒绝其有义务考虑的请求。

此次干预是在信息专员于2024年7月致函12家水务公司之后进行的,该函敦促其提高透明度,以在污水污染担忧中重建公众信心。

封锁信息请求在投诉堆积之前似乎行得通——而监管机构的补救措施可能是强制改变流程,而不仅仅是罚款。

联合公用事业公司被责令紧急改进其EIR处理方式,主动公布经常被请求的信息并培训员工;ICO将透明度界定为水务公司应达到的默认标准。

从这里,追溯依据

参考来源

  1. Action taken against United Utilities over transparency failings Information Commissioner's Office (ICO) · ico.org.uk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