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经过
位于纽约州扬克斯的E&B Giftware LLC通过其子公司EB Brands,于2000年至2008年间以Bally Total Fitness、Everlast、Valeo和Body Fit等授权品牌进口并分销了约300万个健身球,在全美百货商店和健身用品零售商处以15至30美元的价格出售。这些球与该品类所有充气产品共有同一失效模式:充气超过印刷标记线后,球可能爆裂,将使用者摔到地上。
第一起球爆裂报告于2004年1月送达EB Brands。到2007年,该公司已知约25起爆裂事件,其中20起造成伤害。该公司直到2008年10月才向CPSC报告,当时计数已达44起事件、29名消费者受伤。2009年4月,这些球被召回;彼时已有47起球爆裂报告,其中包括一起骨折。2011年12月,E&B同意支付55万美元民事罚款,其中5万美元暂缓执行,条件是其建立合规计划,该和解协议公布于76 FR 79656。
EB Brands记录在和解协议中的抗辩是统计性的:爆裂约占所售球的0.0015%,这些球通过了公司所做的每一项测试,伤害情况与人们从健身器材上跌落时发生的情形相符。所有这些可能都是真的,但仍然无关紧要——报告义务在2004年报告模式出现时即已触发,而和解协议中的合规计划条件正是监管机构对内部如何处理这些报告所给出的裁决。
代价
55万美元民事罚款(5万美元暂缓执行,以待合规计划);2009年4月召回约300万个健身球;44起事件中29名消费者受伤。
原因
流入客户服务部门的事故报告被当作产品质量数据来评估,试图通过测试将其排除,而非视为具有24小时时限的法律触发点。
真正较低的故障率制造了一种错觉,以为无需上报,将“在法庭上可辩护”与“无报告义务”混为一谈。
四年积累的报告——到2007年已知25起——使最终2008年10月的申报看起来像隐瞒,而这恰恰是罚款加重的原因。
该公司此前已有先例:一家关联实体曾因未报告的香茅火炬蜡烛于2004年支付10万美元CPSC罚款,因此报告义务是已知要求。
教训
CPSA义务始于公司掌握合理支持缺陷存在的信息之时,而非测试证明缺陷之时。低事故率是罚款抗辩的理由,绝不是等待的理由。
后续
E&B支付了罚款,暂缓的5万美元取决于是否在20天内提交合规计划,若此后两年内发生任何CPSA违规,该款项即立即到期。2004年就“Money to Burn”香茅火炬蜡烛达成的和解——一家子公司在1997年售出47,000件——罚款为10万美元;五年半后,同一公司家族为其同样经过测试并放行的健身球支付了五倍的罚款。这些球本身在修订后的警告标签下继续留在市场,标签警告不得过度充气。
从这里,追溯依据
参考来源
- E&B Giftware Agrees to $550,000 Civil Penalty for Failing to Report Defective Fitness Balls U.S. Consumer Product Safety Commission · cpsc.gov ·
- E & B Giftware LLC, Provisional Acceptance of a Settlement Agreement and Order (76 FR 79656) Federal Register · federalregister.gov ·
- E&B Giftware, LLC, Provisional Acceptance of a Settlement Agreement and Order (candles, 2004) Federal Register · govinfo.gov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