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經過
根據《加拿大航空參與法》,該航空公司必須在蒙特婁、溫尼伯和密西沙加維持重型維修中心,而它將這項任務外包給了Aveos。當Aveos於2012年3月破產時,這些中心隨之關閉。2022年11月10日,魁北克高等法院裁定,加拿大航空未維持這些中心運作,違反了聯邦法律;法官Marie-Christine Hivon在長達154頁的判決中認定,從2012年3月到2016年6月存在「持續性違法」。
這起集體訴訟涵蓋近2,200名前Aveos員工,其中大多數在蒙特婁。Hivon法官命令加拿大航空賠償他們的收入損失、就業損失和社會福利損失,以及「壓力、質疑、自尊下降、不安全感、不公正感和喪失生活樂趣」的損害,並須支付那些遭受心理問題、失眠、家庭問題和離婚等精神損害的員工的個人索賠。
法院駁回了加拿大航空的兩項論點:分包並未在分包商停止運營時免除該公司的法律義務;聯邦政府2016年6月放寬該義務的修訂不具追溯力。法官寫道,加拿大航空「在Aveos關閉後,並未採取合理認真的步驟來遵守法律」。
代價
近2,200名前員工的集體訴訟:加拿大航空被命令支付收入損失和福利,外加個人損害賠償;1.1億加元的懲罰性索賠被駁回
原因
加拿大航空將法律要求其在三個指定中心維持的維修工作外包給了Aveos。
法官認定,加拿大航空在關閉後並未採取任何合理認真的步驟來遵守法律。
加拿大航空主張,2016年的修訂闡明了法律一直以來的含義;法院則認定該修訂不具追溯力。
裁決認定,沒有證據證明Aveos的倒閉本身源於加拿大航空的惡意或故意不當行為,因此未判給懲罰性損害賠償。
教訓
將法律義務外包並不會轉移該義務。當承包商失敗時,責任仍由簽署該法律的企業承擔。
後續
法官以缺乏證據證明加拿大航空在Aveos倒閉中存在惡意或故意不當行為為由,駁回了工人們要求1.1億加元懲罰性損害賠償的索賠。加拿大航空表示,它「一直本著誠信行事」,並指出法院並未認定它導致了Aveos的倒閉,還表示將考慮上訴。工會代表稱這是經過14年抗爭後的勝利,並敦促加拿大航空的股東達成和解。
追溯依據
參考來源
- Former workers of Aveos win their battle against Air Canada CBC News · cbc.c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