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0月8日,FRC的執行律師就Deloitte LLP對Go-Ahead Group plc於FY16至FY20綜合帳目的法定審計施加處分。處分包括:罰款6,050,000英鎊——由1,100萬英鎊扣減10%以反映卓越合作,另扣減35%以反映承認及及早處置——另加嚴厲譴責、一項聲明指FY16–FY20的審計報告不符合相關要求,以及命令向其事務所監管人提交根本原因報告。另一項對FY21審計的獨立調查已於2024年12月結案,未採取行動。

違規行為集中於三家鐵路子公司。London & South Eastern Railway根據特許經營協議收到運輸部(DfT)錯誤的超額付款並保留該筆款項,於FY16將240萬英鎊的應計項目釋放至損益,並於FY16至FY20期間再累計2,700萬英鎊,卻未告知DfT——證據甚至顯示,若未被發現,其有意釋放第二個特許經營權的超額付款。

姊妹公司London & Birmingham Railway於FY20將560萬英鎊未披露的DfT應計項目釋放至損益,並在帳目附註的措辭上加以掩飾。當DfT於2021年發現該行為時,拒絕續簽特許經營權,並對LSER罰款2,350萬英鎊。

第三家子公司Go-Ahead Bayern在FY20審計期間,於Go-Ahead提供不同資料後,由預計虧損800萬歐元轉為正價值300萬歐元;Deloitte對該變動的審查不足,對其德國組成部分團隊的監督亦不足。最終入帳的810萬歐元撥備於FY21重述為4,950萬歐元——高出逾4,000萬歐元。執行律師Penrose Foss稱之為「一個極度令人擔憂的失敗模式」,使大量英國納稅人的金錢承受風險。

罰款6,050,000英鎊(由1,100萬英鎊扣減)、嚴厲譴責,以及一項聲明指FY16–FY20的審計報告不符合相關要求。

Deloitte未能對LSER及LM作出充分查詢,未能運用足夠的專業懷疑態度,亦未能評估指向欺詐風險因素的證據。

該事務所並未意識到Go-Ahead負有合約義務須以誠信行事——正是該義務要求LSER披露DfT的超額付款。

當Bayern的合約由800萬歐元虧損轉為正300萬歐元時,Deloitte在未取得充分適當審計證據的情況下接受了新的解釋。

違規行為橫跨五個審計年度,且全部涉及Deloitte本身已識別為重大審計風險的事項——這是重複發生,而非一次性失誤。

專業懷疑態度是審計師所出售的產品:當管理層的說法使數字顯得好看時,未經質疑的應計項目和修訂後的估值會將一份無保留意見變成公開處分。

Deloitte的罰款反映因合作及及早承認而獲得的45%總扣減,此外它還支付了調查費用。相關行為從DfT一方而言已屬公開:特許經營權於2021年被撤銷,超額付款亦被追回(見southeastern-undeclared-funding-franchise-stripped-2014)。此項處分為本事務所在本檔案中記錄的一連串審計失敗——從香港和中國到肯尼亞及印度的Zee——增添了英國的審計執法行動。

追溯依據

參考來源

  1. Sanctions against Deloitte LLP Financial Reporting Council · frc.org.uk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