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4年7月起,Vattenfall 向裝有太陽能板並將電力回饋電網的客戶收取固定饋電費,理由是饋電會產生成本,應由造成這些成本的客戶群承擔。一名裝設十六塊太陽能板的客戶向阿姆斯特丹地方法院申請禁制令,要求禁止該收費。

法院認定並無合約依據:饋電協議不適用任何一般條款與條件;客戶簽約時未獲明確告知日後可能引入饋電費;亦不清楚饋電報酬是否包含成本成分。法官准予禁制令,認為供應商不能在沒有合約依據的情況下,事後逕自加收費用。

該裁決刻意限縮範圍:僅適用於本協議,並非全面禁止饋電費,也不是其他太陽能用戶自動獲得退款的權利——每份合約各自決定。法官亦認定,荷蘭淨計量制度於2027年1月1日依法終止,不影響對本既有協議的評估。

原告獲禁制令禁止收取饋電費;無罰款,但供應商此後必須先檢查每份合約,才能就電網饋電收費。

Vattenfall 對既有客戶引入該費用,儘管饋電協議及其一般條件均無依據。

客戶在締結協議時從未獲明確告知日後可能引入饋電費。

該費用是單方面且追溯適用於既有協議——正是法院所禁止的做法。

新費用需要合約依據:向既有客戶收取其簽署協議從未提及的費用,等於招致法院逐條撤銷。

禁制令僅涵蓋本客戶;法院未就饋電費本身是否合理表態。Vattenfall 在其自家資訊頁面主張饋電成本真實存在,應分配給太陽能用戶,並在該處公布固定費用。自2027年1月1日起淨計量制度終止,將促使更多荷蘭太陽能用戶轉向饋電合約,使這些合約所揭露的內容成為關鍵。該裁決於2026年10月8日報導,並已對照 Rechtspraak.nl 公布的決定核實。

追溯依據

參考來源

  1. Court bars Vattenfall from unilaterally imposing feed-in charges De Vector · devector.n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