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库 · 交易与投资 · 财务决策 · 1976
苹果第三位创始人 12 天后以 800 美元卖掉了自己 10%的股份
罗恩·韦恩画了第一版标志,写了合伙协议,然后退出了这家后来变成万亿级公司的企业。
苹果 · 1976-04-12
怎么回事
1976 年 4 月 1 日,罗纳德·韦恩与乔布斯、沃兹尼亚克共同创办苹果电脑,拿下 10%的份额,算是房间里最稳的人——他起草了合伙协议,写了 Apple I 说明书,还画了公司的第一个标志。12 天后,他去登记处放弃了自己的股份,拿到 800 美元;后来又接受了另外 1500 美元,放弃未来索赔。
他当时的判断并不离谱。苹果还是合伙企业,不是公司,所以每个合伙人都要对债务承担无限个人责任——而乔布斯刚刚为给 Byte Shop 凑零件订单借了不少钱,韦恩还怀疑这家客户会不会付款。韦恩 41 岁,有资产可赔,背后还有一次失败的老虎机生意;那两个二十来岁的年轻人则没有什么可被追偿的。风险真实存在,而且极不对称,直指他本人。
Byte Shop 最后付了钱。苹果在 9 个月后才完成公司化——也就把韦恩逃开的那层责任解掉了——而他的 10%后来本可以值几千亿美元,成了史上最贵的 800 美元交易。韦恩直到别人送他一台苹果产品后才第一次拥有苹果设备;几十年来他一直说,自己是在当时掌握的信息下做了最好的决定。他在 1990 年代还以 500 美元卖掉了原始合伙合同,后来拍卖价到了 159 万美元。
为什么会这样
- 合伙企业里的无限个人责任,亏损不是只算到股份上,而是直接算到房子。
- 最近一次生意失败,把他的风险偏好调成了「上一仗」的版本,踩坑了。
- 他把下行风险算得很细,却完全没算上上行空间,期权价值根本没进账。
- 退出是不可逆的;他要对付的那份恐惧,其实再过 9 个月就会失效。
代价苹果 10%的股份,全套卖了 2300 美元代价高昂
教训
一个站得住脚的决定,也可能在只算下行时变成翻车。只要上行没有上限,期权本身就是资产——别为了买个心安就把它卖了。
后来呢
韦恩后来一直住在内华达,生活朴素,卖邮票和硬币,而且始终心平气和、不记仇——这大概是这段故事里最该学的一点。
资料来源
- Ronald Wayne — Wikipedia
- CNBC — Why Ronald Wayne sold his 10% stake in Apple for $800 (Apple's third co-found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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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家公司栽倒的地方,别处有人漂亮地解开过。 第二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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