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ühle Glashütte 的根源可追溯至 1869 年,當時 Robert Mühle 在薩克森邦的 Glashütte——德國製錶業的歷史核心——創立了一間精密儀器工坊。在東德時期家族財產被剝奪、企業併入國有的 VEB Glashütter Uhrenbetriebe 之後,Hans-Jürgen Mühle 於兩德統一後的 1994 年重新創立公司。它自 1996 年起生產機械腕錶,並以「Glashütte」稱號來彰顯品質與傳承。

2005 年,同為 Glashütte 製錶商的 Nomos 起訴 Mühle,主張其腕錶不符合「Glashütte 規則」——這是一項 1994 年的法規,要求腕錶至少 50% 的價值須在 Glashütte 創造。Mühle 當時使用瑞士 ETA 與 Valjoux 機芯,在 Glashütte 組裝,並將其標示為「Glashütte」製造。法院採納 Nomos 的主張,判處 6,300 萬歐元的違約金——這個金額遠超過公司的股東權益與營收。

這筆 6,300 萬歐元的罰金使 Mühle 於 2007 年陷入破產程序。創辦人之子 Thilo Mühle 於 2007 年 10 月接手管理,帶領公司完成重整。一項破產計畫獲得批准,並於 2008 年 3 月終結程序。在上訴中,法院修改了原判,Mühle 與 Nomos 達成和解,允許其對符合產地要求的腕錶繼續使用「Glashütte」稱號。

公司存活了下來。在 Thilo Mühle 的帶領下,它擴大了垂直整合、開發自家機芯(包括獲得專利的啄木鳥調節裝置),並重建聲譽。它於 2010 年進入美國市場,並贏得設計獎項。這起事件至今仍是一則警示故事:一項法律罰金——即使後來被減輕——也能瞬間摧毀一家前一天還正常營運的公司。

這筆 6,300 萬歐元的罰金超過其股東權益,使其陷入破產程序;直到法院修改原判、且和解允許其繼續使用該稱號之後,公司才得以存活。

Mühle 在標示為「Glashütte」的腕錶中使用瑞士機芯,違反了 50% 當地價值規則。該公司當時處於一個從未經過壓力測試的法律灰色地帶。

6,300 萬歐元的罰金是足以押上整家公司的金額。「Glashütte」稱號讓競爭對手得以透過私人訴訟、而非僅靠監管行動,來執行當地價值規則。

Nomos 保護「Glashütte」品牌有其正當利益,但執行機制(違約金)意味著救濟手段是財務毀滅,而非矯正合規。

Mühle 對這項風險沒有法律準備金或保險。一家押注於標示慣例的小公司,距離滅亡只差一紙判決。

一個競爭對手可以挑戰的標籤不是資產,而是負債——Mühle 之所以存活,是因為罰金被減輕,但這家公司曾因單一法律判決而瀕臨清算,僅差數月。

Mühle Glashütte 在破產計畫獲得批准後,於 2008 年 3 月脫離破產程序。在上訴中,法院修改了罰金,Mühle 與 Nomos 達成和解,允許其對符合產地要求的腕錶繼續使用「Glashütte」稱號。公司在 Thilo Mühle 的領導下重建,開發自家機芯(包括 MU 9408 計時碼錶與獲得專利的啄木鳥調節裝置),並於 2010 年進入美國市場。它至今仍以獨立的 Glashütte 製錶商身分營運。

追溯依據

參考來源

  1. Sächsische Zeitung — Mühle-Glashütte zieht Antrag auf Insolvenz zurück (via Wayback Machine) web.archive.org
  2. German Wikipedia — Mühle Glashütte (history, Nomos dispute, €63M penalty, 2007 insolvency) de.wikipedia.org
  3. English Wikipedia — Mühle Glashütte (company history, restructuring under Thilo Mühle) en.wikipedia.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