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unders who split from a company still carrying their name should settle who owns that name in writing — 'it's my surname' is not a defense a trademark court will accept.

奥古斯特·霍希早年曾在卡尔·本茨的工厂工作,参与建立了一家汽车公司,后于 1899 年离开创立了自己的公司:A. Horch & Cie.。到 1900 年代中期,这家公司在萨克森生产品质优良的旅行汽车,但霍希是以工程师的方式经营公司,追求技术精益求精和赛车胜利,而非成本控制。到 1909 年,为他的扩张提供资金的股东们已经忍无可忍:德国专利商标局的记录显示,「不满的股东要求公司做出改变,部分原因是赛车成绩不佳」。与其接受一个按自己想法运营公司的董事会,霍希选择了离开。

他没有就此退休。几周后,他在茨维考成立了第二家汽车公司,并想当然地认为自己的名字理所当然可以使用,将其命名为 August Horch Automobilwerke GmbH。这个假设正是他犯下的错误:A. Horch & Cie.依然存在,并且仍然拥有「Horch」这个商标。老公司起诉了自己的创始人,指控他把自己的姓氏用在了一个竞争产品上,这起案件最终打到了德国最高法院——位于莱比锡的帝国法院,法院判原告胜诉——这个名字属于公司,而不属于那个把自己的名字给了公司的人。

自己的名字被禁止使用后,霍希在 Franz 家中会见了资助人 Paul 和 Franz Fikentscher,一起寻找替代名称。Franz 的儿子 Heinrich 当时正在旁边做拉丁语作业,给出了解决方案:「Audi」是「horchen」(意为「听」)一词的拉丁语命令式——这个词经过翻译,就不再是任何一场官司能够触碰的了。Audi Automobilwerke GmbH 于 1910 年 4 月 25 日注册成立,此后霍希余生在信件末尾署名都写作「您的 Audi-Horch」。

失去了在汽车上使用自己名字的法律权利

霍希把一场董事会纠纷当成了离开的理由,而不是去谈判解决,离开时也没有解决双方此后都需要的那项唯一资产——公司名称——归谁所有的问题

他想当然地认为,创始人自己的姓氏在他重新创业时会跟着他一起走;而他离开的那家公司注册的商标却说明并非如此,最高法院也支持了这一点

这场纠纷本是可以避免的:在最初分家时约定一份授权许可或竞业禁止条款,本应只是一份常规文件,结果却变成了一场他自己的名字败诉的帝国法院案件

当你离开一家以你的名字命名的公司时,这个名字通常会连同商标一起留下——应该在创立下一家公司之前就解决好归属问题,而不是等一场官司替你做决定

奥迪最终比那家把它「告」进历史的公司活得更久:A. Horch & Cie.于 1932 年与奥迪、DKW 和 Wanderer 一起并入汽车联盟——如今奥迪车标上的四个圆环,正是这次 1932 年合并的产物,而非霍希最初那家公司的标志。这个故事如今是该品牌起源故事中的标准情节,在奥迪自己的公司历史以及德国专利局对此案的回顾中都不断被复述:如今以「Audi」之名销售汽车的这家制造商之所以存在,是因为一场法庭判决认定,创始人自己的名字并不属于他可以再次使用的东西。

从这里,追溯依据

参考来源

  1. August Horch — Wikipedia en.wikipedia.org
  2. August Horch — Deutsches Patent- und Markenamt (DPMA), Milestones in automobiles dpma.de
  3. July 16, 1909 — The origins of Audi — This Day In Automotive History automotivehistory.org
  4. Company history — Audi audi.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