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irit Bar Ltd在牛津市中心Park End Street經營Thirst Bar,該公司在承認非法宣傳水煙煙草產品後,被勒令支付近7,000英鎊。牛津郡議會貿易標準局人員發現多則Facebook和Instagram貼文,內容包含水煙壺、水煙價格,以及該場所水煙花園的宣傳內容;證據包括照片、影片、主題標籤和招牌。該公司對《2002年煙草廣告及推廣法》下的一項罪名認罪,並被勒令支付6,949.16英鎊。

調查期間,該公司承認這些貼文旨在宣傳場所並吸引顧客,也承認在其各平台上使用了與水煙相關的主題標籤和圖像。在人員向其中一名董事指出這些廣告後,它們仍在網上持續數週——這是貿易標準局和該議員都強調的部分;議會指出,由於煙草產品的已知危害,煙草廣告已被禁止多年。

在承認《2002年煙草廣告及推廣法》下的一項罪名後,罰款、費用及附加費合計6,949.16英鎊

該公司承認這些貼文旨在宣傳場所並吸引顧客。

在人員提醒其一名董事後,這些廣告仍在網上持續數週。

一般的社交媒體行銷——照片、主題標籤、價格提及——依《2002年法》即構成廣告。

這些貼文涵蓋數年的內容,而非單一宣傳活動。

一項數十年前制定的廣告禁令至今仍規範社交媒體:煙草產品的照片、主題標籤和價格提及均屬廣告。收到警告後的移除速度至關重要。

貿易標準局表示,作為減少牛津郡煙草推廣的持續工作的一部分,當企業非法推廣煙草產品時,將繼續採取行動。在2026年10月2日的聽證會後,定罪及6,949.16英鎊的付款仍然有效。

追溯依據

參考來源

  1. Oxford bar fined for illegal tobacco advertising Oxfordshire County Council · news.oxfordshire.gov.uk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