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經過
法國最大電信業者Orange在自家Mail Orange電子郵件服務中販售廣告版位。廣告被插入真實的收件郵件之中,並刻意設計成看起來像真實訊息。使用者並未同意接收這些廣告。在Orange於2023年11月停止此做法之前,已有超過780萬人在自己的收件匣中看到這些廣告。
另外,在orange.fr網站上,即使用戶已撤回同意,Orange及其合作夥伴仍持續讀取Cookie。法國國家資訊與自由委員會(CNIL)認定,在使用者撤回同意後,讀取使用者裝置上儲存的資料即屬違法,無論該資料之後是否被使用。
2024年11月14日,CNIL的限制委員會對Orange處以5,000萬歐元罰款。其援引的理由包括受眾規模(780萬人)、Orange的市場地位,以及因違規行為所獲得的財務利益。Orange被命令在三個月內停止於使用者撤回同意後讀取Cookie,否則每逾期一日將被處以10萬歐元罰款。
代價為何
Orange因將廣告塞進780萬個收件匣並忽視Cookie同意,遭處5,000萬歐元罰款,若未遵守規定,每日另加10萬歐元罰款。
為何發生
Orange將電子郵件使用者的私人收件匣空間視為可供販售的廣告庫存——客戶關係管理(CRM)關係變成了廣告管道
這些廣告被設計成類似真實郵件,利用使用者對收件匣的信任,而非透過清楚標示的格式來爭取注意力
收件匣廣告沒有任何同意機制:使用者未被詢問,且該格式在結構上使退出成為不可能
Cookie違規顯示網站層面存在相同模式:撤回同意雖被記錄卻未執行,因此追蹤仍悄悄持續
教訓
客戶的收件匣不是廣告庫存。同時掌控管道與廣告,會產生直接變現的誘惑——同意機制之所以存在,正因為該管道是私人的。
後續發展
在CNIL裁決之前,Orange已於2023年11月停止收件匣廣告格式。其較新的廣告顯示方式會區分廣告與真實郵件。此案在歐洲資料保護討論中被引用為法國針對直接行銷違規所處的最大罰款,並被視為對任何同時掌控通訊管道與廣告業務之平台的警告。
追溯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