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 年,Airtel 將其迦納業務與 Millicom 的業務合併,成立 AirtelTigo。Business Insider Africa 後來將這家合併後的企業描述為排名第三,落後於 MTN 與 Vodafone,並報導 Airtel 在未能位居前兩名的地方會考慮整併或退出。該排名說明了所述策略門檻;但這本身並不能確立每一次營運虧損發生的原因。[4]

2020 年 10 月 27 日,Airtel 宣布董事會批准達成一項安排,將 AirtelTigo 轉讓給迦納政府,包括客戶、資產及議定負債。該公司表示商業討論已進入後期階段——並非表示轉讓已經完成。Airtel 稱其自身持股為非控股的 49.95%。[1]

Airtel在2020年的公告中認列了18.41億印度盧比的減損。原文以1,841百萬盧比表達,同樣也可寫作184.1 crore盧比:三種寫法代表同一金額。這並不證明政府收購該公司時支付了這筆錢,公告也未將其列為出售對價。[1]

另外,Millicom 於 2021 年 4 月的協議公告表示,該公司將承擔 2,500 萬美元的費用。這些是不同合作夥伴在不同日期所作的揭露,並非可互換的政府收購價格估計。Millicom 在該公告中並未揭露該交易的財務細節。[2]

合併可以擴大規模,卻未必能達到其所有者所期望的市場地位。當時的報導將 AirtelTigo 置於 Airtel 所述前兩名門檻之下,並報導其連續四季虧損。這些觀察支持對該合併策略契合度的質疑,而非一條第三名營運商無法成功的普遍規律。[4]

減損確認的是會計上的減列;轉讓協議則訂明一項交易。兩者都不應被解讀為出售已經完成的證明,也不應被視為退出該業務所支出全部現金的獨立衡量標準。

應將四項衡量標準分開:競爭地位、營運結果、投資的帳面價值,以及退出所附帶的現金義務。一項解決所有權問題的交易,仍可能留下待清償的義務。

同時也應保留事件時間軸。董事會批准、最終協議與完成可能相隔數月。若將各案例視為這三者都在首次公告當日發生,就會對速度、成本與實際結果得出誤導性的結論。

Millicom 於 2021 年 4 月 19 日宣布一項最終轉讓協議,同時聲明完成仍取決於交割條件,包括監管批准。這是在 2020 年退出公告之後。[2]

Millicom 後來的申報文件將 2021 年 10 月 13 日記載為該處分的交割日期。文件也指出,作為交割條件,各合作夥伴承諾向某些本地銀行融資額度提供最高 3,750 萬美元。該義務與 Airtel 2020 年的減損是分開的,不應在未言明的情況下將其加總,彷彿兩者都是同一方的現金收購價格。[3]

追溯依據

參考來源

  1. Airtel to exit the Ghanaian telecom market Bharti Airtel · assets.airtel.in ·
  2. Millicom signs agreements to conclude Africa divestiture program Millicom / GlobeNewswire · globenewswire.com ·
  3. Millicom Form6-K, February2023:disposals2021—Ghana Millicom / U.S. 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 · sec.gov ·
  4. Ghanaian government to buy AirtelTigo as Bharti Airtel exits Business Insider Africa · africa.businessinsider.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