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經過
豐益集團是全球最大的棕櫚油貿易公司之一,由新加坡大亨郭孔豐創立。2021至2022年間,印尼面臨嚴重的食用油危機:儘管該國是全球最大的棕櫚油生產國,全球毛棕櫚油價格飆升,生產商優先出口,國內食用油價格上漲了40%。政府實施了出口管制,包括國內市場義務,要求生產商以每公升14,000印尼盾的限價供應本地市場。
豐益的子公司PT Wilmar Nabati Indonesia無視國內市場義務,優先進行高利潤的出口而非國內供應。該公司賄賂貿易部官員,包括對外貿易總司長Indrasari Wisnu Wardhana,以在未履行國內義務的情況下取得出口許可。該計劃在食用油短缺儘管有管制仍持續存在後被揭露。總檢察署估計,因操縱出口設施造成的國家經濟損失達18.3兆印尼盾。
2025年3月,下級法院宣判豐益無罪。然而,四名法官因收受賄賂以作出無罪判決而被逮捕。最高法院於2025年9月推翻無罪判決,對五家豐益子公司各罰款10億印尼盾,並命令賠償11.88兆印尼盾(7.25億美元)。當局已從豐益的帳戶中扣押該金額。豐益專員Master Parulian Tumanggor被判處18個月監禁。此案成為印尼最大的企業腐敗醜聞。
代價
豐益透過賄賂官員繞過國內市場義務,隨後又向法官行賄以換取無罪判決;最高法院推翻了該判決,罰款11.88兆印尼盾。
原因
豐益在食用油危機期間無視國內市場義務,賄賂官員以取得出口許可,而國內價格飆升了40%。
該公司的賄賂計劃涉及貿易部對外貿易總司長以及四名收賄以作出無罪判決的法官。
最高法院推翻了無罪判決,並命令賠償11.88兆印尼盾,這是印尼歷史上最大的企業腐敗罰款。
教訓
賄賂以擺脫危機比遵守法規的代價更高。一開始的捷徑,當法官也受賄時,就變成了11.8兆印尼盾的債務。
追溯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