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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库 · 战略与领导 · 法务决策 · 2003–2020

台东美丽湾度假村:10 亿投资、10 场败诉,一栋从未开门营业的度假村

台东杉原海滩的 BOT 度假村未经环评就开建,连输 10 场官司后被永久禁止开业。

美丽湾度假村股份有限公司 · 台东县政府 · 东滨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2016

怎么回事

台东美丽湾度假村是建在台东县卑南乡杉原海滩(阿美族语称 Fudafudak)上的 BOT 海滨度假村。这片海滩是当地居民游泳和冲浪的热门公共休闲区,对当地原住民阿美族具有文化意义。中央政府于 2003 年批准该项目,2004 年 12 月签约,2005 年 3 月 28 日动工。开发商为美丽湾度假村股份有限公司,由黄春发通过东滨开发公司控股,属于美丽湾集团的一部分。

为规避开发面积超过一公顷必须进行环评的规定,台东县政府将土地合并再分割,划出一块 0.9997 公顷的地块,并将建设分为三个阶段,每阶段均未达到环评门槛。被质疑后,县政府又让自己的官员组成环评委员会,投票通过了项目。法院认定每一份环评都存在利益冲突——官员为自己的项目投票——并撤销了全部环评。台东县在行政法院和最高法院连输 10 场官司。

2016 年,最高法院驳回最终上诉,永久禁止该度假村开业。建筑至今闲置在沙滩上。2020 年,仲裁庭裁定台东县须向美丽湾支付 6.29 亿新台币(约 2175 万美元)补偿金,并接手这些建筑。开发商的建设投入超过 10 亿新台币。县政府曾提议将其改建为公园或会议厅,但至今未进行拆除或生态修复。此案已成为台湾环境法、土地权利和 BOT 治理的标志性案例。

为什么会这样

  • 台东县政府将土地合并再分割,划出 0.9997 公顷的地块,以规避开发面积超过一公顷必须进行环评的规定。
  • 环评委员会被县政府官员把持,投票通过了自家项目——导致后续所有法院均以利益冲突为由撤销环评。
  • 开发商和县政府不断上诉,连续输掉 10 场官司,直到最高法院永久禁止度假村开业。
代价建设投入 10 亿+新台币,补偿金 6.29 亿新台币,建筑闲置代价高昂

教训

通过分割土地和操纵环评委员会来绕过环保审查,只会让每一次审批都变成未来的诉讼。10 场败诉后,建筑闲置,纳税人付双倍钱。

资料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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