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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红把耐克对钩换成自己的标志——陪审团说这照样算假货
Divide The Youth 卖出约 384 双仿耐克 Dunk 的鞋子,赚了约 5.6 万美元利润;联邦陪审团判其创始人赔偿 1100 万美元。
Divide The Youth · 耐克公司
怎么回事
Nicholas Tuinenburg 经营着网红驱动的球鞋品牌 Divide The Youth(DTY),主打「Division Dunks」——这款鞋完全复制了耐克 Dunk 的鞋型,只是把对钩标志换成了 DTY 自己的标志和一个星形图案。他靠自己的社交媒体粉丝和一个联盟卖家网络推销这款鞋,据他自己所说,一共卖出约 384 双,赚了约 5.6 万美元利润。
耐克于 2023 年 12 月在加州中区联邦地区法院提起诉讼(案号 2:23-cv-10495),主张去掉自家标志并不能免除责任:Dunk 的整体鞋型、比例和设计细节本身就是受保护的商业外观,独立于对钩这个商标之外。耐克还指控 DTY 在营销中侵犯了乔丹标志以及 Nike 和 Air Jordan 名称。
2026 年 3 月 23 日,一个由八人组成的陪审团裁定 Tuinenburg 和 Divide The Youth 构成假冒、商标侵权和商业外观侵权,判处向耐克支付 800 万美元的《兰哈姆法》法定赔偿金,外加约 300 万美元的惩罚性赔偿——对一家只赚了 5.6 万美元的生意,总赔偿达到了 1100 万美元。
耐克的律师把这一判决定性为对整个球鞋改装和仿款经济圈的警告:「就算去掉了对钩」,商业外观侵权照样可能成立。商标律师称这一判决证实了,一个品牌不能仅靠把自己的标志印在原本对钩所在的位置,就规避对一款耐克鞋型侵权的责任。
为什么会这样
- Tuinenburg 把「没有耐克标志」当成了法律上的安全港;但商业外观法保护的是产品的整体外观,而不只是品牌标识,陪审团认定这个鞋型本身就属于耐克。
- 一个联盟加网红的销售网络,把仿款的分销规模扩大到了远超单一卖家能力的水平,这也让耐克能证明的损害赔偿数额随之上升。
- 《兰哈姆法》下的法定赔偿金和惩罚性赔偿,是按照威慑力而不是实际利润来定的——1100 万美元的判决几乎是 DTY 自己申报利润的 200 倍。
教训
把别人的标志换掉,并不能让别人的鞋变成你的鞋——商业外观保护的是形状本身,而试探这条底线所付出的代价,并不会按照你赚了多少钱来打折。
资料来源
- The Fashion Law | Nike Secures $11M Verdict in Divide The Youth Influencer-Driven Counterfeit Case
- FashionUnited | Nike awarded 11 million dollars in counterfeiting and trade dress infringement lawsu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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