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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vumo 的西装货不对板,退货却要寄去中国——两件事都没告知消费者
一家看起来像荷兰本地的网店,卖的西装和商品图片对不上,退货地址却是中国。荷兰广告标准委员会认定这两处隐瞒都构成误导
Mavumo · 2025-03-31
怎么回事
Mavumo 的网站出售一款“Heren Vintage Retro 3-delig Pak – Odell”(男士复古三件套西装),商品页面展示的是一套棕色西装。消费者称,收到的实物和照片完全对不上。
投诉人还发现,网站上留的荷兰地址并非卖家的真实地址——退货必须寄往中国的一个地址,运费由消费者自己承担。这一点在购买时并未告知,只是在事后通过退货表单和一张运费截图才透露出来。
Mavumo 承认了这些问题,表示正在着手解决,并说明已经处理了部分退款。公司援引其一般条款中关于退换货的相关说明作为回应。
荷兰广告标准委员会(RCC)主席裁定,该广告违反了《荷兰广告准则》第 7 条。用一张与消费者实际收到的商品不符的图片来展示产品,违反了第 8.2(b) 条(对商品主要特征的误导);隐瞒退货实际寄往中国这一事实,违反了第 8.3(c) 条(遗漏必要信息)——退货目的地和费用,是消费者在购买前就需要知道的必要事实,而不该被藏在条款细则里。
为什么会这样
- 一张商品图片,就是对将要送达的实物的一种承诺——当实物与照片不符时,这条广告就误导了整笔交易。
- 一个面向荷兰用户、留着荷兰地址的网站,让消费者理所当然地以为可以在本地退货,而实际的退货目的地却是中国,费用还要自己承担。
- 把退货地址藏进一般条款而不是写进广告里,正是这类规则本就要抓的那种遗漏。
教训
一张商品图片是关于送达实物的一种承诺,而一个外国的退货地址是必要信息。这两者都应该出现在购买发生的地方——而不是消费者事后才读到的细则条款里。
后来呢
RCC 主席裁定 Mavumo 违反了《荷兰广告准则》第 7 条:用一张与实际到货的粗花呢西装不符的商品图片进行展示,违反第 8.2(b) 条;隐瞒退货必须寄往中国某地址、费用由消费者承担这一必要信息,违反第 8.3(c) 条。由于网站展示的是荷兰地址和荷兰的经营主体,买家完全有理由认为退货点就在荷兰境内。主席责令该广告主此后不得再以这种方式做广告。
资料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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